车祸:汽车租赁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今年3月,浙江36家汽车租赁企业联合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一份“声援书”。“声援书”称:租出去的车辆发生车祸,汽车租赁公司不应负连带责任。这份“声援书”的导火线源于浙江省富阳市人民法院判决的一起租赁汽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
富阳人张某花200元钱,于2002年7月向富阳凯峰汽车租赁公司租了一辆崭新的菲亚特轿车 汽车租赁,发生车祸 奥迪婚车汽车租赁,造成两死一伤、撞塌民宅一间,直接财产损失达9万余元。张某在车祸中也不幸丧生。后经杭州市交警支队勘验认定:驾驶员张某醉酒后驾驶车辆,经急弯路**速行驶,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比如说租车费用,历来是投诉率比较高的方面。一般来说,租车费用是包含车辆本身租金,手续费用 代驾奥迪汽车租赁,保险费用等,而某些比较小的公司可能还会在其他费用上玩文字游戏,比如借车给你来个会员费工本费 奥迪专业汽车租赁,还车了给你来个**里程费,加油费什么的,这都会引起顾客的反感。”“为了避免这种情况,我们车速递选择了将租车费用全部打包,呈献给顾客的是一口价包含所有的费用,这个方式能够有效避免消费陷阱,让租车客户租的更放心。